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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关于动物尸体及污物处理的规定

2021年03月25日 14:09  点击:[]

关于动物尸体及污物处理的规定

 

一、在处理动物时应戴塑料或橡胶手套,不要拿着动物到处走动,处死的动物要装入塑料袋或防水纸袋内密封,处死动物用的器具必须消毒。

二、动物尸体的剖检不得在动物室内进行,应远离动物室并能够严格消毒。

三、动物尸体原则上要焚烧处理,如果在尸体腐败前不能焚烧则应保存在专用的冰箱里冷冻,如果无焚烧条件可用10%福尔马林液浸泡,使其变硬成灰白色时再作废弃处理。

四、被污染的器具能进行高压灭菌的要进行高压灭菌,如果离高压灭菌的地方较远,应将污染的器具装在耐热的密闭容器内运输,一起灭菌;如不能进行高压灭菌的可用消毒剂喷洒或浸泡消毒。

五、被污染的房间应用甲醛熏蒸或用其它消毒液进行全面的喷洒。

六、被动物排泄物污染的饲料和垫料,用消毒剂喷洒后装入塑料袋内在专用污物处理设施内进行焚烧处理或在指定区域深埋,符合环保要求。

七、实验动物尸体、污物、垃圾,须由指定负责人检查、包装,确认密封后,应及时与第三方(医疗垃圾处理单位)联系,并运走,进行无害化处理,符合国家环保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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